芜湖市民买来安置房入范文住刚半年 卖家起诉称购房合同无效
52fw.cn 04-17 次遇见支付27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安置房”,三山区的杨某高兴地装修入住,没成想,入住新房才半年,竟然收到法院送来的诉状和传票,房屋卖家起诉到法院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并恢复房屋原状。近日,三山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蹊跷的购房纠纷案。安置房交易有风险,购买时该注意什么,听听法官怎么说。》》》推荐阅读:亳州女子用手提包占停车位 结果包没了里面还有几千元现金
卖家以未签字为由 称购房合同无效
三山区法院法官郑欢峰介绍了案情经过:2009年6月10日,丁某家庭所在的村民组因拆迁而得到两套安置房。2016年,经中间人介绍,杨某与丁某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以及丁某的妻子等签订了《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其中一套安置房屋出售给杨某,丁某不会签字,故由其妻子代签。
2016年7月17日,杨某向丁某儿子、儿媳支付了全部购房款275000元。随后,丁某的儿子、儿媳清空房屋,并交付房钥匙给杨某。杨某接收房屋后,进行了装修并入住。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