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52fw.cn 06-19 次遇见昨天,市建委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分为3个版本,并进行网上备案。新版合同将从6月1日起推行。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实行网上备案,主要是为了更有效掌握出租房屋的数据和情况,“谁出租,谁负责”,更好地了解流动人口的情况。租赁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经纪机构居间达成交易的,租赁双方应与经纪机构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经纪机构代理出租房屋并代收代付租金的,应协助租赁双方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当事人可到各区县工商分局领取合同,也可通过北京建设网()、北京工商网()下载。
由经纪机构居间促成的交易,出租人和承租人向其支付的佣金总和应不超过月租金。由经纪机构代收房租的,房屋承租人需直接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专门的租金账户。承租人也可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扣留或存入其他账户。
市建委明确,房主自行出租的,应到所在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手续。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应通过合同告知出租人和承租人办理备案手续。租赁代理机构代理出租房屋的,经纪机构须代出租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或备案手续。凡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租赁信息均实行网上备案,经纪机构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建委房屋租赁合同网()填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