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52fw.cn 07-21 次遇见【导读】第一篇范文:被告山杠爷观后感昨天,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感谢你的阅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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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范文: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昨天,我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影片中山杠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村主任,在那个公安都很少去的太平的村子里,山杠爷一直很好的主持着大局。后来因为用游街的方式教育村里的一名叼妇而使其上吊自杀,被人检举揭发而被告。影片中我对于山杠爷的孙子这个角色思索了很久。自己的爷爷做的,和老师在上讲的完全不同。他问过他爷爷,得到的回答是: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那么村规就是国法。而似懂非懂的孙子直接写信给了法制报引出了下面的情节。
看完这部影片,我感受良多:农村社会是一个 “熟人”社会,大家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村规是大家所认同的行政规范,而山杠爷那种方式,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合理的。只有他孙子认为那似乎是违法的,这反映出当代人们特别是在农村法制观念的淡薄。出了事情总是按照村约民规来解决。当然这同时也反映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制的不健全,导致这一法律所不能触及的事情只能用村约民规来解决的尴尬局面出现。这一局面,我相信会逐步得到改善。可是我不禁在想:堆堆村里一直所认同的权威去坐牢了,村名的脑海里隐约有了一个法治社会的概念。可是这样一来村民们就真的可以做到事事依法了吗?我想不会这样,堆堆村是一个离现代文明,离法律 很远的地方。一方面村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法律,同时村民们一直所信奉的权威被无情的打破。那么,还有什么力量继续维持着堆堆村和谐下去?堆堆村如何保持自己的善良?这是一个问题。
法制是人们创造出的***文明成果,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子,人人都应该依法办事,也就是说,要依法治国。这是当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情理与法律的冲突。这又该如何处理呢?我想,立法者是不是应该更加深入民情,考虑到实际的民情呢?是不是应该考虑到去填补现代法律的空白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而我们作为公民,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遵守维护法律。这是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启示。
第二篇范文: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之前在法社会学的课程上接触过这部影片,但是完整的观看这是第一次,影片叙述了在偏远山村堆堆坪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大致上可以概括为“村规”与“国法”的矛盾。其实我觉得影片中叙述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很多书和报上都曾出现过,相信现在一些地区还存在。
这些事件中有两个引起我一些思考,一是山杠爷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乡种责任田,作风简单粗暴,农本意识极强,在处理种粮和创收的问题上缺乏眼光,农业无法容纳农村的劳动力作为村支书的他应该是明白的,与其让劳动力剩余为何不让他们出去闯一闯呢?二是摊派修水库,领导的个人意志体现的很强烈,虽然不可否认他的出发点都是好的,是为村民谋福利,但是如果他判断错了呢!相信他是对的,因为兴修水利是国家提倡的,他始终强调要服从上级,认为上级的眼光看得远,可是“大跃进”、大炼钢铁不也是上级的指示么!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村民有呼声他不是听取然后解决而是以强权压制异议。
孙子告爷爷要弄明白到底老师和爷爷谁对,其实很多事情是无所谓对错的,要以当时当地的实际去看,我觉得可以这样去理解,老师代表的是法理型权威,而山杠爷代表的是传统伦理型权威和个人魅力型权威的结合。这两种权威模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韦伯在区分时也并没有推崇哪一种权威模式。
我认为法制建设非一日之功,西方成熟法律制度当然是个好东西,但是它不是孤立的,是建立在经历数个世纪而形成的普遍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的。正如现在很多人推崇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认为中国特别是中国的市抄济应该实行自由主义,我觉得市抄济的问题是应该让市场去解决,要发展市抄济自由主义似乎是必经之路,但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是建立在私有化和成熟资本主义体系的基础上的,如果现在就把新自由主义搬到中国,我觉得无异于搭建“空中楼阁”难以实现预期的结果。
影片中的孙子和教室中读书的孩子也在告诉我们,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逐步形成,依法治国定会成为现实,但是我觉得在一段时期内乡规民约还将会发挥其作用,它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为和谐社会的创建作出贡献。
第三篇范文:被告山杠爷观后感作文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影片中,虽然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
电影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这套村规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是让人们自觉遵守。而一旦村民违反村规,山杠爷就对违规村民采取了非法的惩罚措施。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不但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而且还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逼得强英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就山杠爷本身而言,他的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条条理理,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却是触犯了法律法规。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尚未健全,要走的路还很长,尤其是还处在偏远地区的百姓,一时还无法摆脱旧封建道德观念的禁锢。像山杠爷一样有将“一个村看成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这种想法的还大有人在。当时地方的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的并没有对这类人群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国家的法制普及在那里出现了断层。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山杠爷是采取了非法手段才治理出这么个“太平盛世”来的。由此可以看出,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影片中,虽然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看到了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这让我们看到了,未来法制将会逐步的普及到整个中国。
#p#分页标题#e#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正是因为有太多像山杠爷这样不知法懂法的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