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 2018新版合同升级用户操作手册
52fw.cn 04-15 次遇见常2018/1017/14794.html">州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
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
2018年12月
常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客服电话:0519-88165201、88165202
第一章 前言 1.1 系统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销售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存量房市场秩序,根据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修订的2018版《常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要求,常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对合同模板以及网签备案流程进行了升级。本手册重点对本次升级内容进行介绍。
1.2 如果需要帮助每个业务人员在操作上碰到问题,请阅读本手册。若不能解决,记录出现故障时的屏幕信息等内容,向专业计算机人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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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构经纪人操作说明 2.1 居间合同管理
单击“居间合同管理”,则出现如下的主窗口,经纪人只能对本人所在本机构内(含分支机构)的居间合同进行签订、修改、删除、查看、管理等操作。
按照现有流程房屋通过自动核验后,进入新版居间合同签约界面。
填写居间合同相关内容,点保存。系统会对一些必填项内容做一个初步检测,如果有必填项没有填写,弹出类似下图信息。
此时,必须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必填项信息的录入后,才能保存。保存成功后,则返回到列表,合同状态为合同新建,如下图:
如需修改“合同新建”状态的居间合同,请选择需要修改的新建居间合同,点击“修改”。该操作和签订居间合同相同,这里不再进行描述。操作如下图:
如需删除处于“合同新建”状态的居间合同,请选择需要删除的新建合同,点击“删除”。操作如下图:
系统将会确认是否删除。如下图:
选择“确定”,将删除该合同,选择“取消”,则不删除。
2.5 预打印居间合同“预打印”是指打印的合同带有“合同稿”水印字样,没有合同编号,仅供买方、卖方、经纪机构确认。
如需对处于“合同新建”状态的合同进行预打印,选择要预打印的新建合同,点击“管理”,显示要打印的合同。操作如下图:
翻到合同页末,如下图:
点击完成签订,此时,系统会对构成合同的必填项做全面检查,如检查不通过,系统会有提示,如下图:
此时,请按照2.1.1.2方法进行合同内容的修改操作。
系统内容填写无误,则完成合同签订。
对于已完成签订的合同。系统不允许再修改合同内容。如果需要进行合同内容的变更,则进行重新签订操作;如果确认无误,则可以进行合同备案操作。
2.7 重新签订合同对于已完成签订的合同,变更合同内容需要进行“重新签订”操作,点击“管理”,显示要操作的合同,如下图。
翻到合同页末,如下图:
点击“重新签订”操作后,原合同失效,系统自动生成另一份合同,该合同处于“合同新建”状态。如下图
如需对处于“已完成签订”状态的合同进行备案,点击“管理”,显示要备案的合同。操作如下图:
翻到合同页末,如下图:
此时,请按照备案材料上传要求,上传所需的备案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申报备案”按钮。
弹出如下界面:
点击“确定”返回到居间合同列表,该合同状态为“合同备案成功”。如下图:
“打印”:是指打印已完成签订的合同,有合同编号,不带水印的正式合同。可在居间合同管理列表中,选中记录后,点击“管理”按钮进入系统页面。
翻到合同页末,如下图:
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合同。
2.10 居间合同备案撤销在合同备案之后,要撤销合同备案,需提交备案合同撤销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之后,备案合同方能撤销。
注意:如尚未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可直接发起合同备案撤销。如已经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则务必先撤掉资金监管协议,然后才能发起备案合同撤销申请。
选择“备案合同撤销申请”业务,如下图。
在出现的页面,点击“申请”按钮。
输入合同备案号,点击“查找”按钮
查到合同信息后,如下图,输入相关的申请信息。可并打印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点击“确认”按钮,上报合同备案注销申请。
此时,在合同备案注销申请列表中会看到已上报的申请信息。
当审批通过后,在“居间合同管理”模块中,点击“已办结”按钮。
会看到合同备案已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