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关注
52fw.cn 06-17 次遇见与业主有纠纷,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少数业主在小区私搭乱建,物管不作为怎么办?自己和物业有没有签过合同,合同内容又是什么?小区的电梯广告等经营性收费需要向业主公示吗?业主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交物业费怎么办?……以上住宅小区中并不少见的身边问题,困扰当事人,也困扰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涵盖内容广 实用条理性强
住宅物业合同示范文本呼之已出
8月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希望通过该合同示范文本对住宅物业服务进行规范引导,切实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发布的《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省工商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多次研究认证、反复修改,并经省工商局合同格式条款审查咨询委员会专题审议,再由省工商局官网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保证了示范文本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
针对眼下住宅物业暴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示范文本几个显著特点令人瞩目。
首先是强调了委托服务:物业公司的工作本质是服务,管理只是手段和形式,并且该服务是经业主授权后才能进行的服务,通过强调委托服务,明确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利于双方履行各自的职能。其次是突出了合法性:由于国家和地方对物业管理非常重视,出台了许多关于物业管理的法规及文件(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对物业经营活动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要求,但市场上使用的物业合同并没有很好地反映出法律法规的要求,甚至有的条款还和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而该合同文本则严格贯彻了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是涵盖内容比较全面:除了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部分约定项目,这些约定项目正是物业服务中实际存在并容易产生分歧的内容。第四是比较注重条理性:由于物业服务内容比较多,市场上使用的部分合同表述不够清晰,造成实际使用不便。为此,该合同对物业服务的内容以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基础,进行了科学的归纳总结,比较完善地概括了物业服务的内容。第五是强调了实用性:合同文本的设计完全从方便使用的角度出发,甚至对勾选项目的设置、表格设置等填写方法都作了备注提示。
打击霸王条款 保护当事人权益
利用合同监管解决行业顽疾势在必行
有关专家表示,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中的一切交易都是以合同为载体。近几年频频曝光的各类消费欺诈和陷阱无不以表面“合法”的合同,特别是以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为外衣来侵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格式条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现在许多行业的合同都是以格式条款的方式订立的。由于格式条款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拟定的,当事人必然会做出对其有利的设计,于是出现了许多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等不公平的“霸王条款”。由于格式条款广泛应用于交易中,损害的不是某一特定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更损害了市场交易秩序。因此,